「有用」和「無用」的迷思
你有遇過這種人嗎?凡事講求「有用」和「正確」,從不去理解那些看起來沒什麼用的事,其實對其他人來說很重要,甚至比他們眼中的「有用」更重要。我常跟我的個案說:「生活的意義,不是由別人定義的,是自己創造的。」
兩年前,我還是運動小白的時候,報名參加了淡水漁人碼頭的「粉紅裙擺澎澎Run」十三公里路跑。那時的我,只是單純想穿上粉紅紗裙,跟一群粉紅跑者一起跑向終點。速度和成績對我來說一點也不重要,重要的是,這件事讓我感到快樂。
與眾不同又怎樣
我的跑友覺得我很「奇怪」──哪有人參加路跑只是想穿裙子?但老實說,我並不是真的「熱愛跑步」,我喜歡的是每天早起去跑步的自己,還有那些活動名稱可愛、有趣、或有意義的路跑。
甚至連完賽獎牌的設計漂不漂亮、賽服好不好看,都可能決定我要不要報名。這些別人不在意的小細節,卻是我堅持跑步的動力。
誰來定義成功和有用
如果把我們做的事分成兩種,一種是喜歡的事,一種是沒那麼喜歡的事,你會發現──有趣的事常被認為「沒用」,而「有用」的事,往往又很無趣。
社會對「成功」和「有用」有一套自己的標準。很多人會勸你:「多做些有用的事,別浪費時間!」雖然你知道,那些所謂「沒用」的事會讓你更快樂,但你也懂,他們這麼說是出於好意。這種矛盾,常常讓人猶豫:要不要放棄自己喜歡的事?
依循你的價值觀
做自己喜歡的事,能滋養喜悅,增加儀式感和幸福感,讓生活變得有趣又有意義,這絕對不是浪費時間。而做那些沒那麼喜歡的事,也能帶來成就感和回報,只是,如果生活裡只剩下「有用」卻缺少喜悅,你會很容易失去對未來的期待。
那該怎麼辦?
關鍵在於,先認清自己的價值觀、喜好和初衷。分辨哪些是你真正重視的,哪些只是別人的期待。生而悅己,是你的權利。找到自己的喜悅和價值,勇敢跟隨內心,生活可以同時有用又有趣。